苹果去年发布iPhone12时以“帮地球减负,倡导环保”的名义决定自iPhone12起不再标配充电器,这一做法引起了全球多地消费者的不满。近日,西安市消费者杨先生因此事将苹果告上法庭。
2020年11月3日,杨先生在苹果官网下单购买了一台512GB蓝色国行版本的iPhone12 Pro,在收到手机后,杨先生发现手机包装内的配件仅有充电线,没有附赠充电器。同时,包装内赠送的充电线是USB-C接口,与老款充电器适配需要将USB-C转为USB-A后才可以正常使用。
杨先生经过查询发现,在苹果官网上售价最便宜的20W功率的USB-C充电器标价149元,意味着自己需要额外付费购买。
杨先生称自己前后已经使用超过10台苹果设备,这种购买手机不给充电器的做法在其它手机品牌中没有见过,这种做法好比买了一个电饭锅却不给内胆。对于苹果这一行为,杨先生感到非常不满,认为这是苹果在愚弄用户。
思虑再三,杨先生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作为一名消费者的正当权利。2020年11月26日,杨先生将苹果电子产品商贸(北京)有限公司起诉到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,并在起诉书中提到了两点诉求:
1、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苹果公司将USB-C转Lightning连接线无偿更换为USB-A转闪电连接线;
2、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苹果公司提供与USB-A转闪电连接线相配套的充电器。
1月26日上午9时,该案在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开庭审理,当天杨先生和其朋友准时出现在了法院,而苹果方并未有应诉人员到庭。
法官表示,法院已重新邮寄了传票,由于苹果公司未及时到庭也无回应,所以该案开庭暂时延后。